这是一个很随意的书评。
我写过不只一次的书评,或长或短。
也有人讽刺我写这么长的书评真是闲的找抽,也有人说这么长的书评他看都不看,写了有什么意思。
对我来说吧,一本好的书,即使不是正版读者,我也会送上一份书评去对待去尊重这本书。
首先这本书相比别的书(攻略情敌什么的)在主题上更为明确。
我想作者是一个很有民族自豪感的一个人。
作者不仅仅是在写书。
友谊,传统复兴,女性尊严。
差不多是这三个主题。
一开始看这本书这是觉得诶这个主题好玩,主角逗6666,但当看下去之后才知道,确实啊,女性自强,谈恋爱不是一生的最终目标,老姑娘不是取笑他人的词语,毕竟有的时候谈恋爱只是缺少感情的依靠,恋啥不是恋呢,更何况有时候友谊更加可靠。
这本书在情节上设计的更为简单,相比现实它更为轻松,说白了也能让人感到打脸的爽。
里面容妩事件更是反映了当今社会现象,令我觉得作者也是一个力求女性地位的人,还是那句话:女性真的是生来就要淑女和文静的吗?
传统,这是本书评的一个主题。
哈说句实在话。
最近不是有个中国美女机器人佳佳吗?人家机器人明明穿的是长袄,马面裙,可偏偏就是有一堆人说韩服,说主办方怎么不让它穿旗袍。
就是这么一群人。
-他们是汉族人吗?他们不应该是满族人么?
哈哈以上是我一个玩笑。
满族民族服是旗袍,汉族则是汉服。
以及汉服不是电视剧的影楼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上网百度。
说到好笑的,不过日韩。
尤其以韩为重点,看得出作者对韩国无耻行为也会不满,但最终失望的还是自己国家。
许盈沫一行人不仅是小说人物,更是作者对中国传统复兴的一个渴望,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希望有这么一群人代表中国,复兴古舞,复兴国服,复兴传统乐器。
要等多久,只希望别久到那最后一批人逝世。
以及不希望再有一堆人说汉服乃日服韩服。
可能说到这里就会有一堆人来说,lz你怎么老说中国不重视不重视……
qaq说句真诚的,希望国家能举行一个关于文化艺术的活动,大家可以上递自己设计的汉服或者汉元素,也可以上递自己写的诗词,或者是对某一传统的研究。
有这样的活动,但很少。没有政府重视,商业活动都不稀罕这个。
因为传统啊,没价值啊。
为什么?
我问你一套洛丽塔和一套汉服你选哪个。
一场演唱会和听老人拉曲子你选哪个。
因为我们素质不高吗?是有的,本文也体现了(那些说着把古琴卖掉赚钱的,那些刁钻刻薄的,认为传统不必要的)。
还是觉得无所谓吗?(也是有的,因为传统和我们并没有关系,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又不是高档次,再说现在高档次还不是学西方那套。)
如果现实中真有许盈沫这样的一群人。
我觉得迎接他们都是是必然的失败。
中国的大众,
还未必真的能接受传统。
但我希望,传统不应该是人们的故梦。(透明)
女主:→_→专治各种小白莲小绿茶,收服各种熊孩子。
碰瓷陷害←_← 不存在的。
反正很喜欢女主了。三观正的让熊孩子小百花绿茶们跪下唱征服。(.ヽ.Leo"祁 殿┌.﹎)
简而言之,这本小说不管是文笔,剧情推动,人物描写以及主角人设都没什么毒点。
个人感觉唯一的缺点吧 也是在人物设定上 主角理所当然的会慢慢变得优秀 其他配角 就我记得住名字的 梅家两姐妹 苏家姐弟 温兮 萧庭韵 还有任务世界里其他人
就是因为优秀的人太多了 哪怕就是书里一个就出现了两三幕的路人配角都描写给人一种很优秀的感觉
所以审美疲劳 开始还好人物特点鲜明 到了后面真的审美疲劳
其他小说里基本都是说作者写小说主角,反派,配角不带智商
这本小说我到希望作者给那些不重要的小角色配角来一个降智打击 不然全是那么多非常优秀的人 看着我自卑阿!(九只)
这不是小说,但是汪曾祺先生写吃的我可以当小说来看,太喜欢了,每次都把自己看到吞口水。书荒了就搜先生的书来看,轻松惬意很享受。(娴)
何处不暖阳,暖阳只倾宸
这是我三个月以来,第一次从头到尾看完(但我不喜欢番外,所以没看)的一部小说,不算是神作,却很温馨,很温暖,也希望你们喜欢。(听说我们不曾落泪)
平凡学生获得逆天机缘,人生从此开启外挂!透视,医术,功夫三者相合天下无敌。辨古董、玩赌石信手拈来,地下世界做皇帝。清纯校花、火辣女班长、御姐教师、极品空姐,全都收入后宫。个个容貌绝世,倾国倾城,万里挑一,全都找上门,看花了眼。左可以圣手救世,右可以拳打四海,超级少年纵横天涯。(肉文供应商)
主角名叫苏小孟,生来就如一场梦。
重生异界少林僧,无限六道封神中。
百日筑基并不苦,一开窍来猛如虎。
阿难刀法断清净,惊神剑道鬼神哭。
人榜俊杰风云动,少林真定会神功。
喜欢逗笑爱耍宝,人前显圣逗比风。
九窍齐开争第一,天人合一几星期。
仰天大笑出门去,坐看江湖风云起。
一入外景奔瀚海,三刀斩敌入险地。
情义善仁莫入门,沾因果来此刀成。
轰轰烈烈葬星河,八九玄功杀外魔。
九乡秘闻传说续,疯王魔师双星破。
一入西游降魔去,五指山前见猴哥。
天庭反复众仙死,灵山破灭苦佛陀。
任务艰难坦然过,只叹伙伴几人活?
世间安得双全法,我是逗比我唱歌。
极于情者极于剑,当世豪杰路坎坷。
玉虚宫前重杀人,混沌劫中无善恶。
魔女小桑情深重,分身道标路相同。
今生殿中今生果,三生三世三生魔。
诸果之因分生死,绝刀烙印苦情多。
十年心迹十年心,命运疯狂唯寂寞。
过去种种皆消散,不修来世六道脱。
一言可为天下法,传说彼岸特征多。
大能算计伏笔显,我自逍遥当放歌。
四十年来如一梦,似曾相识却不同。
海外仙境寻青萍,惹祸能手我最凶。
开天地于一叶间,纳须弥于世界前。
四人四剑诛仙阵,心机木偶投影成。
冬至时节入仙岛,大能布局万古前。
天狗食日战天王,可悲可叹霸王亡。
玉皇山前阿难显,八九元始成地仙。
杀进灵山佛涅槃,我身独存天地间。
纵死无悔一心剑,不违本心路在前。
天外神剑苏无名,太上忘情凭我心。
狂歌当哭临九霄,疯王人皇着帝袍。
中古事了回今朝,风云转动剑归鞘。
鬼神真灵王思远,二十万年一梦间。
以死布局战命运,南荒生机齐正言。
万界通识通万界,宿世姻缘一线牵。
大水冲了龙王庙,天地灵根本一源。
元皇传道诸界去,玉虚钟声震诸天。
梦里不知身是客,地球往事再难说。
世事不能尽人意,但求俯仰天地间。
古今多少叹息事,都与时光共消逝。
命中注定战霸王,历代天仙我最强。
若我得证菩提时,唯一无上现佛光。
修行从来苦寂寞,斩吾见我我非我。
心本如来皆元始,缘来入道证传说。
世事浮沉年年见,莲花依旧非天仙。
众里寻他千百度,小桑归来“爹”想哭。
昆仑云深不知处,夜夜欢歌左手撸。
历经劫波兄弟在,身朽心老唯师叔。
百载病哭历沧桑,此心不改无彷徨。
封天台前我证道,妖邪阻路谁会输?
青帝太昊归彼岸,大愿未了异象无。
过去未来皆虚幻,一世之尊我不撸!(别错过日落和夕阳)
他记录过多个文明的兴衰,见证过数百亿人的生死,终结过群星的命运。
他可以和真神谈笑风生,也可以和街坊邻居聊家长里短;他救助过落难的长子,也审判过堕落的半神;他拯救过许多文明,也炸毁过多个;……
他从奥林匹斯的最后一人处接过权柄,他抚养着一个破灭了的宇宙的最后一个生命,他给予漆黑森林里流亡者光明的希望;……
他是文明的记录者、引导者,也是文明的扫墓人、历史的探索者,他平凡而又不普通。他叫郝仁,伴随着“走哪炸哪”“炸弹仁”的称号和帅不过三秒的造型,影响着命运长河的起伏。
经常到处拯救世界的半神教皇,平时在家也只是个普通的宅男;曾经车翻过世界的魔王,现在每天看看人民日报、修修电器;招来红月的最神秘古老的血族,炒的一手好菜,平时勤俭持家;曾经的猎魔人的第一圣人,哪怕转世到了哈士奇身上,一样能北大毕业四次;…… 这是一个无节操房东和一群异常房客的欢乐故事,是一群不平凡异常生物的日常生活和见闻。(可惜没如果)
情节比较简单,人物塑造一般般吧。穿越女主通过种大棚蔬菜引领全村人共同致富,试种水稻为自己挣得一品诰命。其他的种田文元素也是有些,比如家有极品亲戚,比如第一桶金遇到贵人扶持,种田经商过程中遇到命定良缘。。。。。(看过就忘)
个人觉得挺不错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坑,剧情就是一个小糊涂做败家子莫名其做了皇帝的故事。
让人看的曼愉快的,没有什么太狗血的剧情。作者在故事里还留下了一个伏笔。
说实话我看了有7 8年小说了,很久没有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小说了。(可能是年纪大了,生活压力太大了😂😂😂)这本小说我2天看完的,昨天晚上开始看的,一直来到第二天早上7点才睡觉,刚刚看完(如果有书龄5年以上的可能有感觉,有时候看小说莫名其妙就会很烦躁,不想看了)
再说了看小说就是图个开心,如果你看的很烦,就换一个,有时候也不需要去喷,去骂作者什么的,人家写好几10几100万字的小说很辛苦的,不喜欢可以不看 换一个,但希望不要骂。(回忆泛滥、泪水成灾)
总之好看,而且有肉哦,你懂得,女主软萌迷糊,最后会变成人,男主总裁。各种宠宠宠,不会写长评啊,就这些吧。(小数点)
女主重生,宠文,很甜,不套路,情节紧凑,让人欲罢不能,有一种神奇的魔力,相信看过隐婚的大家都知道囧囧有妖的书有多好看。楼主当初是被母上大人拉入坑的,本来不喜欢这类文,但真的挺好看的。(缘,妙不可言)
当年出来的胖子,现在依旧喜欢。一个胆小猥琐,真实有血性的胖子。当初不知为何看这个,又因为中途的悲情,死了太多喜欢的角色而放弃,到后来坚决的看完,让我爱恨交加。其中蚂蚁与鱼的论断更为经典,道出许多黑暗与现实,无奈与顺从。结局可能不让众人满意,但好歹是烟大的一个梦吧,现实不在了,那就活在梦中吧。(丿孤獨旅者)
萌萌哒的结局,O(∩_∩)O,
没有虐,
觉得十分喜欢这本书
o(╯□╰)o可惜,字数有点少,有续集就好了(♚跌跌撞撞失了心ق)
《大王饶命》完本了,让自己从另一个世界中强行脱离出来,总会有一些感慨。
这本书该怎么来描述我的印象呢,
可能是一身黑色大氅的聂廷站在中国的边境上,一把新亭刀单手握持,刀光雪亮,摧枯拉朽,留下地上一道数十米的深渊沟壑,自言自语,“有朋自远方来,虽远必诛。”
是珠穆朗玛峰北坡之下与世无争的老道士,挽起聒噪狂风中凌乱的鬓发,低眉顺目的打了个哈欠,怀中捧着的拂尘净白如梦,轻轻一声低喝,“回去。”,雪山颠倒,和光同尘。
是老实人石学晋踩着地上的泥泞与血水,一朝顿悟,京都满城花束齐开,他就坐在战场之中,身旁是逆着季节开满的鲜花,所有人的伤势渐渐痊愈,他的身体却逐渐变得透明,他回头对着聂廷笑道,“保重。”,好春光,不如梦一场。
是成秋巧摘下头盔站上了墙垛,看向一望无际的血妖军团,燃烧自己的血液和意志,言出法随,“万径人踪灭。”,刹那间血妖化为齑粉,他自己也碎裂成闪光的金粉向天边飞去。“这个世界是需要英雄的。”,他说。
是老爷子李弦一冷笑着看着冒昧前来打扰的黑衣人,乐呵呵的问吕小鱼,“有朋自远方来后一句是什么啊。”,“有朋自远方来,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然后鞭数十,驱之别院。”,吕小鱼心领神会。
是冷漠高傲的曹青辞,在刀光剑影中始终不放下手里的一个箱子,单枪匹马,嘴角溢血,口中却轻轻地对着箱子中的婴儿唱着小星星。“你们这群蝼蚁不够资格杀我。”,拔剑自刎,自在潇洒。
是小胖子陈祖安带领的青铜洪流,席卷过一个个被外国高手堵截的关口,双目赤红,哈哈大笑当先跳下了要塞,没有一丝犹豫,“陷阵之志,有死无生。”,他说,“树兄,陈家其实还是有希望的,因为我在。”
是卡洛儿看向吕树时,眼里透亮的美好的光彩,像是蓝色的海洋在阳光下折射出的光点,她说,“吕树,这辈子就跟我在一起吧,不行的话我就等等,再不行的话我再想想办法。”,后来她说“吕树,不要走。”,那声音轻如飞烟,像是铭刻在那里,又像是从来没被人说出来过。陈祖安问吕树,“树兄,婚礼顺利吗?”。吕树靠在教堂大门上,“没有婚礼了,掰了。”,背影孤独而决绝,手上的易拉罐环郑郑重重,像是裹挟着回忆的戒指。
吕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如果一定要给他找一个现实中对应的人,大概是嘴贱如曾小贤,不正经如死侍,潇洒起来又像是那只脚踏五彩祥云的猴子。
从最开始的“大圣此去何为?”
“踏碎凌霄。”
“若一去不回。”
“那就不去了。”
再到后来的
“若一去不回。”
“便不回。”
或者说又是“树兄,婚礼顺利吗?”
“没有婚礼了,掰了。”
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愿意为义而战,一个嬉皮笑脸的人终于为情所困。
男人的成长,如是而已。
吕树是一个孤儿,因身体孱弱无人领养,直到十六岁被孤儿院扫地出门,贫穷却不落魄,一无所有的他,骨子里刻着难以名状的骄傲,可以接受善意,不接受施舍,并且努力的回馈着这些善意。
最开始他的生活是有多艰难呢,大概是李弦一老爷子在辅导吕小鱼的功课的时候,用的是吕树的旧课本,最后一页吕树写着“活下去。”
他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他心中无大爱,没有想当英雄,只想过好自己的日子。地球灵气复苏前,他努力挣钱,只想和吕小鱼安稳度日,灵气复苏之后依然是,当钱不再是问题,他开始努力修炼,只为了不被强者左右。穷则独善其身,达也独善其身。自私而有底线。
北邙山遗迹以后,学校授衔宣誓。誓词就像一团火焰一样,骤然间燃烧了起来,然后血液便也沸腾起来。吕树的心第一次有了松动,他想为这个国家做点什么,不然肯定会有遗憾。
象岛遗迹中,刘修为了辅助吕树完成任务,力竭而亡,刘修口中呼喊“此生不悔入华夏。”,有种归属感终于打破了吕树的自私,尽管这种归属感让吕树感觉到不舒服。
长白山一行,吕树想躲得远远的,可看到一个又一个熟悉的人奔赴前线,听到一个个华夏人员的死讯之后,他终于坐不住了。
长白山上,吕树警告华夏成员,再深入就有危险了,让他们别去。那些人说,“不行,如果人人都觉得有危险就不想去的话,那还有谁去?”
吕树挥挥手说,“我去。”
他从一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慢慢转变,他开始心软,开始热血,开始把除了吕小鱼之外的一些人和事放进心里。这个过程很长,也很感人。
“吾日三省吾身,发现都是别人错了。”
最喜欢的角色自然还是吕小鱼,喜欢树哥和小鱼坐在屋顶上,要与天下为敌的倔强。最后慢慢被世界温暖,最后与这个社会达成和解,甚至豁出去来保护这个国家。吕小鱼是跟着吕树偷跑出孤儿院的,吕树把她送回去过很多次,但吕小鱼每次都会再次跑出来。
也是刘修死后,吕树一个人坐在网吧,心里郁结得厉害,像是站在冰天雪地中,压抑不住的涌起一丝孤单。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豁然回头看到吕小鱼穿着去年吕树给她买的白色羽绒服,带着毛线球的小帽子就那么冷冷的站在网吧门口看着他,然后说,“吕树,你变了!”
吕树疲惫的眼镜里面忽然有了色彩,慢慢咧开嘴笑了起来,“小鱼,你怎么来了。”
吕树一直在成长,然而只有吕小鱼清楚,当吕树需要她的时候,她就有义务出现在吕树面前。
就像她的人生吕树从来不缺席一样。
“你怎么来了?”,吕树问。
吕小鱼从网吧门口走到吕小鱼的面前,“走,我请你吃火锅。”
吕树笑得更开了,“那可得吃点好吃的。”
傀儡师说,吕小鱼是活了两世的人,上一世吕小鱼是剑庐之主,她对着上一世是神王的吕树说,“这天下风景,我只要三分。”
神王吕树笑了。
“好,给你三分。”
后来神王活了第二世,剑庐之主毅然决然的消散所有记忆和修为陪着吕树活了这第二世,一些原因让他们成了同一个孤儿院里的两个孩子,一个叫做吕树,一个叫做吕小鱼,没有血缘关系。
后来恢复记忆之后,吕小鱼在自己的剑上刻字。“这天下,我一分也不要了,只要人。”
那碗永远吃不到的杂酱面,最后只剩下了吕小鱼剑上的话。
“这天下风景,我只要三分。”
“这天下,我一分也不要了,只要人。”
《大王饶命》完结感言。
以上。(阿七)
还有比这更加狗血的剧情吗?你要是一流大学,我还能默认,当做没看见,我靠,你这三流也能遇到,而且还能泡上是最骚的,这剧情就好比你在新东方学厨师,碰到了新东方董事长的女儿也在那里学,而且还泡上了(O.O)
主角得到了一本可以看到未来自个写的日记的本子,大概可视作主角有了有限前知的能力,而在主角自动招惹麻烦的体质下,一系列支线剧情接踵而至,主角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成长。作者行文顺畅,没有卖弄文字,剧情的起承转合安排得还不错。同时,作者在文中写到的一些小知识点,是很多人的知识盲区,也算有不错的科普效果吧233(空星痕)
这是一本很有内涵的小说!不同以往的末世文,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大学生,文中没有异能,没有空间,没有金手指。在求生的过程中,戚言和宋斐的爱情,武生班的友情,无一不感动我。虽然有部分同学表现出了人性中的残酷,但他们都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坚守着自己的良心。最终的最终,他们迎来了希望,迎来了新生。(习惯不了)
这本书是所有我看过的耽美中记得最深的。
这本书有保障!书呆呆的都有保障!
我不知道是第几遍看了!但是!但是!但是!很好看!真的。(。・`ω´・)
大家都说是快穿神作之一。虽然我不知道其他的。但是我对着本书影响很深,每个故事我可以讲出来!
啊啊啊啊啊!废话不多说!快去看!我最近书荒,拿出来补补!(龙晰)